2018年以来,江北新区针对电网和转供电环节存在的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未能得到有效传递等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打通降低电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4月至9月,新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水平已下调4次。新区有不少终端工商用电户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而是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在转供电环节存在转供电主体将公共电费、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公共设施损耗费等以电费名义分摊到租户的不合理加价行为,使得国家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对此,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体量规模较大、实际入驻商户较多、客流较大、交易较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重点检查,通过核实转供电主体信息、发放提醒告诫函、实地开展督查、公示电费收取明细表等方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截止目前,发放政策提醒函125份,重点督查转供电主体单位22家。